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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枫”景里流淌的中华文化底蕴

发布时间:2023-12-03|栏目:行业资讯|浏览次数:7

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“枫桥经验”60周年。跨越一甲子,“枫桥经验”植根于中华文化土壤,在时代发展中与时俱进、历久弥新。

赘续优秀传统文化,在“和合为贵”中孕育“枫”景。中华传统文化强调“礼之用,和为贵”,伴随着儒家文化的繁荣兴盛,儒家“无讼”理念渗透到中国传统社会各个角落,在千百年中形成的修身、正己和公序良俗规范人们行为、承载人们理想,往往采用调解、说理、评理等方式,解决矛盾纠纷。正是对这种朴素“人本精神”“重义轻利”思想文化的一脉相承,枫桥经验将法治和德治贯通,以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”为核心理念,创造性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经验,为孕育“枫桥经验”注入强大历史文化动力。

铸融革命文化传统,在“群众路线”中开创“枫”景。“群众路线”是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群众优良传统和品格风范的集中体现,也是“枫桥经验”的精髓。1963年,浙江绍兴诸暨枫桥镇的干部群众,在党的领导下,充分发动群众、组织群众、依靠群众,创造“发动和依靠群众,坚持矛盾不上交,就地解决,实现捕人少,治安好”的“枫桥经验”,被毛泽东同志批示点赞。通过站稳人民立场,发扬“群众路线”的革命传统,充分贯彻实事求是、因地制宜的策略,对不同类型民事案件、群众性纠纷,发挥专门工作和群众工作相结合的优势,以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,就地解决大量社会矛盾纠纷,开创了从“一镇之计”到“一国之策”的“枫桥经验”。

顺应时代发展浪潮,在“三治融合”中升级“枫”景。党的根基在人民,血脉在人民,力量在人民,以“自治”为基,充分发挥群众主动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,进一步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。“法令者,民之命也”,以“法治”为锚,将树立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作为重点,通过开展普法教育、法律宣传、培优基层法律顾问,让守法、懂法、用法成为基层善治基础。以“德治”为上,以文化人、以德润心,加强移风易俗、精神文明建设,让文明新风吹进“千家万户”。充分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等信息技术,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,让“枫桥经验”在守正创新中熠熠生辉。

(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  楼嘉雯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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